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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

防非知识之“六个小心”(4)::小心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

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古板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镌汰,但使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 。主要体现为::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先生”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配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使用“能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置“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物,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种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 。此类直播荐股是一种新的招术,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 。

上述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聚人气,预留直播地点,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通常演变为签署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条约,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

凭证国家有关划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允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 。直播平台上的播主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营业;上述直播平台运营机构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营业资格的,涉嫌非法谋划证券营业或者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当 。

在此提醒宽大投资者,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正当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举行,上述正当证券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盘问;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相助,远离“非法荐股”,阻止利益损失 。

同时提醒各网络直播平台,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营业资格的,不得从事任何直播荐股活动;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营业资格的,不得为无资格机构和个人从事直播荐股提供便当 。

(泉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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